2025年邯郸市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详解:专项债务与项目分配
# 2025年第二次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(草案)
经省政府同意,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市级(不含省财政直管县,下同)新增专项债务限额58.69亿元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市政府研究提出了安排使用意见,此次预算调整还涉及其他收支预算调整事项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《河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需相应调整2025年市本级收支预算,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、冀南新区收支预算。
# 一、市本级预算调整
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。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市级新增专项债务限额58.69亿元,全部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举借。经研究,市本级拟使用32.06亿元,转贷市辖区26.63亿元(其中:丛台区2.46亿元、复兴区2.94亿元、邯山区3.4亿元、峰峰矿区6.33亿元、永年区3.94亿元、肥乡区4.21亿元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0.5亿元、冀南新区2.85亿元)。市本级专项债务限额32.06亿元,拟安排以下项目支出:邯钢老区道城搬迁土地储备项目26亿元,邯郸市本级存量政府投资项目3.56亿元,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年飞地产业园(起步区)一期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.8亿元,邯郸市西填池、北屯头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0.8亿元,邯学院学生宿舍楼改扩建工程项目0.3亿元,邯郸市第六职业中学新校区项目0.1亿元,邯郸市东湖新城雨污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.1亿元,邯郸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项目0.1亿元,邯郸市南通路地下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(邯临快速路至中华大街段)0.1亿元,邯郸市荣军优抚医院建设项目0.1亿元,邯郸市外国语职业高级中学建设项目0.1亿元。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,需相应调增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(债务收入)58.69亿元,调增市本级基金支出32.06亿元、债务转贷支出26.63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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